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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忠孝東路5段510號26樓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報告事項(1)10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2)104年度營業報告案。(3)10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4)104年度關係人交易報告案。(5)本公司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案。三、承認事項(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四、討論事項(二)擬本公司續保「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股東會議事規則第3條及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常會之提案,其應備相關事宜如下:(1)資格:依法令規定持股1%以上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提案限一項及300字為限,超過均不列入議案。(2)受理期間:105年4月25日至105年5月04日下午5時00分前。親自駕臨或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並以掛號函寄本公司受理處所。(3)本公司受理處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本公司 股務單位)、聯絡電話:02-8758-0364。(4)依法規定自105年4月30日(星期六)至105年6月28日(星期二)止,本公司股票停止過戶登記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5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自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聯絡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登記手續。(5)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前30日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1,000股股東之開會通知書得由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屆時通知書、委託書,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聯絡電話:02-2361-1300),另依臺灣公司法規定其股東常會議事錄得以公告為之,不另行寄發。(6)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38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處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 股務單位),並副知證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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