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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32.公司名稱:佳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證櫃監字第1040020391號函要求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截至104年10月31日逾期應收帳款之收回情形如下:截至104年9月30日逾期應收帳款金額(合併): 1,182,979仟元104年度10月份逾期應收帳款收回金額(合併): 9,541仟元104年度10月份逾期應收帳款新增金額(合併): 133,379仟元截至104年10月31日逾期應收帳款金額(合併):1,306,817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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