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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電腦的發展經過政府的支援和監督,並且終止IBM的市場壟斷,PC的Dell、HP、Apple等公司才能成就為大企業。Internet更是由美國國防部出資給學界研發出來的。
工商 時報【張光華】
蔡主席一再宣稱要為台灣經濟振興而努力,較之生技科技,文創產業所需成本資金有限,台灣年輕人創新能力還具備競爭力,端看新政府如何整合產、官、學發揮群聚效應,慎選人才,好好為台灣文創產業開出一條康莊大道。(本文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
台灣在這一方面的努力,嚴重缺乏整體規畫和配套措施,政府各機構的權責不明,舉例來說,影視和相關技術的輔導和獎勵,參與的單位有經濟部工業局和技術處、文化部;有關人才培訓則有經濟部、文化部和教育部;至於資金補助則有行政院開發基金、經濟部科專計畫和文化部的廣電局等以不同名目獨立執行預算。其中最重要因素是預算分散編列,造成權責不一,政策分岐,抵消了許多獎勵和努力的成效。其中電影輔導金制度,每部補助500~1,000萬元行之有年,不但沒有振興台灣電影工業,事實上反而遏止了創意,使得產業愈來愈萎縮。近幾年台灣拍製的電影有幾部票房超夯,但也多是曇花一現,成就不了氣候。
民進黨即將接手中央執政權,我們只看到蔡英文主席拜訪企業大老,宣稱以創新促進台灣產業的發展,著重點在一般產業、生技產業和電子加工業,而幾乎沒有觸及文創產業,自不用提科技和文藝結合的創新項目。更為甚者,坊間謠傳準閣揆林全將聘鄭麗君立委為文化部部長,筆者大不以為然,所以特別致函民進黨蔡英文主席,表達反對意見。函中摘要內容如下:
其實以資本主義最發達的美國來檢視,其政府的干預和支援幾乎在每一個科技發展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和分量:在電力供應方面,由政府訂定收費標準和營運模式,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紛爭和顧慮;收音機電波頻道在美國認定為公共資產 (Public Property),所以必須由聯邦政府統一管理和發照,美國後來(1933年)成立聯邦通訊管理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管理所有傳播事業,包括收音頻道、電視頻道、通信波段等;電視不但有頻道的問題,而且有訊號標準、黑白轉換為彩色廣播等問題,美國政府於是成立國家電視系統委員會(National Television System Committee),為電視廣播設立標準,後來並積極參與有線電視系統管理;電話原本給拜爾家族 數十年專利權,等專利權過期,聯邦政府就想方設法結束AT&T的壟斷局面。
二十多年來,台灣歷經三任總統 ,從來未能對文創產業政策有過全盤規畫,甚至對政府應否參與產業開發的觀念也未曾釐清。總統直選後的國民黨時代,經建會的主委們仿效美國,崇尚自由經濟,立法院又一直流行打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膚淺說法,造成台灣產業外移,沒有新行業可以竄起接替「傳統產業」,造成產業空洞化、文化沙漠化等劣幣逐良幣的可悲現象。阿扁執政第一任幸好有文建會主委陳宥秀,向企業募款數十億,新創了一些科技和文藝結合的產、學合作項目,但到了第二任阿扁硬以酬庸方式,將該職位委任他人。這些年來台灣在影視、音樂、3D動畫和電動遊戲等方面幾乎被韓國徹底取代,不是沒有原因的。
社會即便是不能完全主導科技的發展,起碼可以抑制其發展。另一方面,社會可以用政治領導架構的干涉(intervention)加速科技現代化的過程,得以在短期內改變經濟、軍 事、和社會福利的軌跡,獲取重大成就。
就算是在美國,從1940年代到1970年代,其軍工業集團在國防預算之下,對於IT的研發和發展起了關鍵的作用。特別在孕育期的時候,政府提供的宏觀性研究和具規模的訂單,再加上民間企業的技術創新,個人財富累積的刺激,IT工業在美國得以迅速開花結果。美國這種政府和民間交互作業發展出來的軍工業組合(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在許多新科技的發展過程中,不僅是催化,而是直接參與。所以從學術研究的結果,美國的所謂「自由經濟」常常是很膚淺地被誤解。
鄭麗君參與社運出身,任立委問政犀利,但黨性堅強,意識型態鮮明,既沒有文化素養,又沒有現代產業實務經驗,如何帶領台灣文藝創新?我敢斷言她若上任,即便認真求教,等到有所領悟,任期也快到了,何況她的政治正確和狂熱尤其不宜主持文化部這樣的機構,否則不但做不了事,反會破壞文藝最需要的中性、和諧的環境。請蔡主席三思!」
「對於外傳鄭麗君立委將接任文化部部長,本人深有意見。現代國家政府文化政策和工作推動,分為傳統文藝和文創產業,對於許多新興國家,後者更為重要。台灣近年文建會或文化部主持人大多只具備文藝專 長,推動工作偏重傳統方式如展覽會、舞台表演、影視獎項、傳統技藝等輔導和補助,對於新產業的開創如多媒體科技和文藝的結合著力有限,甚至連影視和音樂在東南亞的領導地位也拱手讓給韓國,文化部第一任部長居然公開承認不知「創投」為何物,難怪幾年以來只知道保存古蹟,其它乏善可陳,較之韓國設立電影和遊戲兩個振興會、以有實務經驗、具執行力的產業人士主持,幾年即追台趕日成為東亞文化產品輸出霸主,政府的預算編列和積極參與是主要原因。對岸十年來也大力推動文創產業,鼓勵大企業如五糧液酒廠每年直接捐贈或投資文創數億人民幣。三年前大陸某數位藝術公司開辦費30億人民幣全由中央支付,而當年台灣文化部全年預算僅為160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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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時報【張光華】
蔡主席一再宣稱要為台灣經濟振興而努力,較之生技科技,文創產業所需成本資金有限,台灣年輕人創新能力還具備競爭力,端看新政府如何整合產、官、學發揮群聚效應,慎選人才,好好為台灣文創產業開出一條康莊大道。(本文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
台灣在這一方面的努力,嚴重缺乏整體規畫和配套措施,政府各機構的權責不明,舉例來說,影視和相關技術的輔導和獎勵,參與的單位有經濟部工業局和技術處、文化部;有關人才培訓則有經濟部、文化部和教育部;至於資金補助則有行政院開發基金、經濟部科專計畫和文化部的廣電局等以不同名目獨立執行預算。其中最重要因素是預算分散編列,造成權責不一,政策分岐,抵消了許多獎勵和努力的成效。其中電影輔導金制度,每部補助500~1,000萬元行之有年,不但沒有振興台灣電影工業,事實上反而遏止了創意,使得產業愈來愈萎縮。近幾年台灣拍製的電影有幾部票房超夯,但也多是曇花一現,成就不了氣候。
民進黨即將接手中央執政權,我們只看到蔡英文主席拜訪企業大老,宣稱以創新促進台灣產業的發展,著重點在一般產業、生技產業和電子加工業,而幾乎沒有觸及文創產業,自不用提科技和文藝結合的創新項目。更為甚者,坊間謠傳準閣揆林全將聘鄭麗君立委為文化部部長,筆者大不以為然,所以特別致函民進黨蔡英文主席,表達反對意見。函中摘要內容如下:
其實以資本主義最發達的美國來檢視,其政府的干預和支援幾乎在每一個科技發展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和分量:在電力供應方面,由政府訂定收費標準和營運模式,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紛爭和顧慮;收音機電波頻道在美國認定為公共資產 (Public Property),所以必須由聯邦政府統一管理和發照,美國後來(1933年)成立聯邦通訊管理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管理所有傳播事業,包括收音頻道、電視頻道、通信波段等;電視不但有頻道的問題,而且有訊號標準、黑白轉換為彩色廣播等問題,美國政府於是成立國家電視系統委員會(National Television System Committee),為電視廣播設立標準,後來並積極參與有線電視系統管理;電話原本給拜爾家族 數十年專利權,等專利權過期,聯邦政府就想方設法結束AT&T的壟斷局面。
二十多年來,台灣歷經三任總統 ,從來未能對文創產業政策有過全盤規畫,甚至對政府應否參與產業開發的觀念也未曾釐清。總統直選後的國民黨時代,經建會的主委們仿效美國,崇尚自由經濟,立法院又一直流行打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膚淺說法,造成台灣產業外移,沒有新行業可以竄起接替「傳統產業」,造成產業空洞化、文化沙漠化等劣幣逐良幣的可悲現象。阿扁執政第一任幸好有文建會主委陳宥秀,向企業募款數十億,新創了一些科技和文藝結合的產、學合作項目,但到了第二任阿扁硬以酬庸方式,將該職位委任他人。這些年來台灣在影視、音樂、3D動畫和電動遊戲等方面幾乎被韓國徹底取代,不是沒有原因的。
社會即便是不能完全主導科技的發展,起碼可以抑制其發展。另一方面,社會可以用政治領導架構的干涉(intervention)加速科技現代化的過程,得以在短期內改變經濟、軍 事、和社會福利的軌跡,獲取重大成就。
就算是在美國,從1940年代到1970年代,其軍工業集團在國防預算之下,對於IT的研發和發展起了關鍵的作用。特別在孕育期的時候,政府提供的宏觀性研究和具規模的訂單,再加上民間企業的技術創新,個人財富累積的刺激,IT工業在美國得以迅速開花結果。美國這種政府和民間交互作業發展出來的軍工業組合(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在許多新科技的發展過程中,不僅是催化,而是直接參與。所以從學術研究的結果,美國的所謂「自由經濟」常常是很膚淺地被誤解。
鄭麗君參與社運出身,任立委問政犀利,但黨性堅強,意識型態鮮明,既沒有文化素養,又沒有現代產業實務經驗,如何帶領台灣文藝創新?我敢斷言她若上任,即便認真求教,等到有所領悟,任期也快到了,何況她的政治正確和狂熱尤其不宜主持文化部這樣的機構,否則不但做不了事,反會破壞文藝最需要的中性、和諧的環境。請蔡主席三思!」
「對於外傳鄭麗君立委將接任文化部部長,本人深有意見。現代國家政府文化政策和工作推動,分為傳統文藝和文創產業,對於許多新興國家,後者更為重要。台灣近年文建會或文化部主持人大多只具備文藝專 長,推動工作偏重傳統方式如展覽會、舞台表演、影視獎項、傳統技藝等輔導和補助,對於新產業的開創如多媒體科技和文藝的結合著力有限,甚至連影視和音樂在東南亞的領導地位也拱手讓給韓國,文化部第一任部長居然公開承認不知「創投」為何物,難怪幾年以來只知道保存古蹟,其它乏善可陳,較之韓國設立電影和遊戲兩個振興會、以有實務經驗、具執行力的產業人士主持,幾年即追台趕日成為東亞文化產品輸出霸主,政府的預算編列和積極參與是主要原因。對岸十年來也大力推動文創產業,鼓勵大企業如五糧液酒廠每年直接捐贈或投資文創數億人民幣。三年前大陸某數位藝術公司開辦費30億人民幣全由中央支付,而當年台灣文化部全年預算僅為160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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